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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合併分割與分割合併有何不同?

 
大家好, 

請問土地合併分割與土地分割合併有何不同? 

不都一樣嗎? 先併然後再分割 與 先分割然後合併 看起來一樣耶 

請大家指教 

謝謝
更新: 謝謝 楊大代書。 

可是如果今天甲有兩筆相鄰建地A、B各300平方公尺,甲想要將其兩塊土地規劃為400、200平方公尺,先併然後再分割 與 先分割然後合併,結果不都一樣嗎? 差在哪裡? 

謝謝

 

 

解答

楊  代書明翰
 最佳解答:  
說明兼舉例,建議如下: 

第一,土地合併分割,是指先併再割,無誤。 
例如,依據農業發展條例之規定,對於農地之分割,其分割後須達0.25公頃者,使得分割該農業用地。因此,則由二筆各持有三公頃及二公頃之農地,經合併為五公頃後,再分割為0.25公頃是。 

第二,土地分割合併,當是先割再併。 
就如,二筆建地而其所有權人同一,但其中之一筆土地,欲行出售部分持分,又想就自己所有之土地僅持有一張土地所有權狀就好。因此,就將欲出售之土地分割後出售,再就剩餘持分土地與另一筆土地相為合併成一筆地號是。 

2015-05-02 01:28:47 補充: 
該分割合併or合併分割,也只有差在行政複丈程序上之作業方式不同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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