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不知道向誰請求袋地通行權

 
我有一袋地 通往道路的鄰地是祭祀公業地 該祭祀公業光復後即未運作 屬未清理地籍土地 請問該向誰請求袋地通行權

 

解答

楊  代書明翰
 最佳解答:  
建議如下: 

依據民法第七七三條規定,土地所有權,除法令有限制外,於其行使有利益之範圍內,及於土地之上下。如他人之干涉,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者,不得排除之。 

而事實上該鄰地是屬祭祀公業土地,也是屬祭祀公業條例所規範之標的物,無誤。所以說,該祭祀公業土地於其條例上就有使用、收益、處分....等等之限制存在,對此應不容置喙。 
又該袋地欲通行該祭祀公業土地至道路者,在無礙其所有權之行使下,該祭祀公業土地之人,並無排除其通行之權利。 

簡言之,該袋地通行權"並無"請求之主體管理人或全部派下員存在,在無礙該公業所有權行使之下,當可自然的為通行而無請求其通行權之必要。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eds2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