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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強制保險理賠金的部分(((急需各位大大幫忙))

 
104/3/9號我弟弟因闖紅燈與砂石車(超速)對撞,對方只願意負責強制保險部分, 
因家裡經濟狀況不好,急需強制保險金補助,但是父親(離婚)在入監服刑,本身又有欠債務,又無法親自辦理資料,很麻煩。我是他女兒,我想問的是 
強制保險金沒有辦法使用法律的拋棄繼承或限定轉讓的方式不入爸爸的指定帳戶嗎?若一定要爸爸請領錢一定被扣光,真的沒有辦法去更改請求人之條例嗎?有上網查詢一下,可是並無看到特別規定。 
有問看看有沒有人有類似案例,或著熟之法律與保險這個部分。 
是強制保險,並不屬第三責任保險。 
在題外話:因弟弟闖紅燈責任較大這樣還有第三責任險可請領嗎? 
事故發生快一個弟弟也身亡也不知道怎麼樣跟砂石車做調解,真得是一個頭兩個大阿~!
更新: 不是限定繼承~是轉讓繼承。

 

 

 

解答

楊  代書明翰
 最佳解答:  
建議如下: 

關於繼承之身分權利,隸屬於該爸爸個人所有,於地球上無任何人可以奪走該爸爸之身分權。 
而也並無"轉讓繼承"這一法學名詞存在,所以,對此就毋庸再述。 
最後,該保險理賠事件,還是建議雙方先行就有糾紛之部分,進行調解程序。 
也就是說,該保險理賠雙方先至各鄉鎮市公所之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而經由公正第三人為抉擇判斷後,藉此,以資解決。該調解委員,就諸如,地方仕紳、法律專業人士、公所職員.......等等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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