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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要如何找出房子當初是誰繼承?
我有一位叔公,他沒有後嗣,在花蓮有一棟房子
因為都更的關係 房子被徵收拆除了 ,但是在徵收之前叔公早已往生
之後身後事是我爸去處理的 但房子的名子還是我叔公的沒去處理就一直放著
直到錢撥下來沒人認領 被寄放在公所 ,要去幫他領都沒辦法領
不知道該怎麼辦
因為都更的關係 房子被徵收拆除了 ,但是在徵收之前叔公早已往生
之後身後事是我爸去處理的 但房子的名子還是我叔公的沒去處理就一直放著
直到錢撥下來沒人認領 被寄放在公所 ,要去幫他領都沒辦法領
不知道該怎麼辦
解答
最佳解答: 楊 代書明翰
建議如下:
既然該費用已經撥下來,原則上,理當由該屋所有權人為受領。
但該屋所有權人已逝者,又無其後嗣可為繼承,該筆費用,則應當無得由其他非為繼承之人領取。
而該叔公雖無後嗣可為繼承,然 可依據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規定,除該叔公之父母(祖)已皆死亡外,自可由該叔公之兄弟姊妹為繼承人,並且一經為繼承後,即可由繼承人之名義為該費用之領取。
該些繼承人可領取之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 繼承乃是屬於"原始取得"之態樣,其與一般規定之繼受取得(諸如:買賣)不盡相同。
建議如下:
既然該費用已經撥下來,原則上,理當由該屋所有權人為受領。
但該屋所有權人已逝者,又無其後嗣可為繼承,該筆費用,則應當無得由其他非為繼承之人領取。
而該叔公雖無後嗣可為繼承,然 可依據民法第一一三八條規定,除該叔公之父母(祖)已皆死亡外,自可由該叔公之兄弟姊妹為繼承人,並且一經為繼承後,即可由繼承人之名義為該費用之領取。
該些繼承人可領取之最大的原因,就是因為 繼承乃是屬於"原始取得"之態樣,其與一般規定之繼受取得(諸如:買賣)不盡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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