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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承共有農建地共7人地價稅可以各自分開繳嗎

 
繼承的土地多筆包含(農地和建地)持有人有6人,其中1人已過世(他有4位繼承人未辦理繼承),地價稅卻是5人裡的其中1個人在繳,要如何讓各持有人分開繳。如其中有人要買賣該如何處理,增值稅又該怎麼繳
 

解答

 
楊  代書明翰
 最佳解答:  

建議如下: 

第一,該地價稅之納稅義務人,建議可先向稅捐稽徵處申請以"分單"之方式為繳納。 

第二,如該土地未辦妥繼承登記,仍無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的適用。反之,則有該土地法之適用。 

第三,就該些土地之土地增值稅的計算,首先,應先致地政事務所調閱該些土地之土地登記簿謄本後,再至各稅務機構http://www.etax.nat.gov.tw/etwmain/front/ETW158W9按該些土地謄本所載之數據為試算後,便可得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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