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家族持份 上面一棟建物是合法 若共同持有達5/7它們說

 
土地是家族持有共分7大分 我兄弟占1/7 建物是當初祖父在世 蓋2棟建物 
建物的面積在1/7內 請問 建商與土地掮客一直說 要是土地所有人達到5/7 他們就有權力向法院請求拆我家的建物 然後再把我家兄弟持份的1/7 土地 用現金強制買賣給建商嗎
更新: 土地地號有3筆..地上建築物有2棟 持份都是1/1 我家的是先母的 另外一棟是堂兄的 但他沒有持有土地 土地持有者 是他父親

 

解答

楊  代書明翰
 最佳解答:  

建議如下: 

第一,該建商與土地掮客之敘述,正是代表其不識法律規定之一族,因為,基於物之經濟利益及使用收益之權屬,拆屋,只是虛晃一招之招數罷矣。 
再來,若是該土地所有權人於往後之權利範圍始達5/7者,則有進行拆屋還地之舉止,那於中華民國境內所興建之建物,應會有全遭拆除之憂慮出現。 

第二,該土地之權利範圍始有達5/7者,則可進行強制收購之悍言,其實,寬鬆的來說,也算是正確。但,正確的說,應是使用土地法"多數決"規定的方式而為之。 

2015-05-11 11:18:08 補充: 
給阿軒,在知識家是給予知識的提供,並不是給予不正確的知識,冀希,能給予正確的助益。 

再來,設定抵押權,對於該土地並無任何實益存在。 
也就是說,他們,還是有辦法來應對兼解決此種小事。 

2015-05-13 21:07:27 補充: 
這事件,也很明顯的顯示出來,本於該些土地之地籍產權的交亂,還是應向專業人士為之,方可得最正確的解決方案。 
否則,於網路上發問,還是無法得到最有力的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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