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人往生遺產申報問題

 
家父往生

我收到國稅局寄來的「納稅人國稅申報通知書」

因父親多年無收入所得,名下也無財產,頂多帳戶有些小額存款

我也沒有要繼承遺產的動作

可以不理會國稅局寄來的「納稅人國稅申報通知書」嗎?

往生者金融帳戶裡多少錢以上,會被查稅和課稅呢?
 
 
 
 
抱歉,似乎發生一些問題。

解答

最佳解答: 
建議如下:

第一,往生者於金融機構所剩餘之金額,就於國稅局之電腦作業系統中,皆有紀錄存在。
因此,國稅局對於被繼承人往生者之存款,瞭諾指掌,所以,對於國稅局來說並無庸進行查稅.......等等之動作。

第二,依據遺產及贈與稅法之明文規定,被繼承人死亡遺有財產者,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六個月內,向戶籍所在地主管稽徵機關依本法規定辦理遺產稅申報。
換句話說,繼承人"申報"被繼承人之遺產稅,乃是按照法規之規定行事。但是否論及需繳納遺產稅賦,還是須看被繼承人所遺留之遺產價額是否已達課稅狀態,否則,就版主之所述,也僅僅只有申報遺產稅而並無繳納遺產稅賦之義務存在。

遺產價值甚少者,應與是否通知無涉才是。

再來,對於貼法條的功力,仍還是有待商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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